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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注册公司介绍企业手续费税务处理

文字:[大][中][小] 2015-04-12 13:41:16  浏览次数: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会收取额外的手续费,对于这些手续费的税务如何处理?下面合肥注册公司给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手续费收入应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取得的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属于“服务业”征税范围,应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
    对于一般性企业所取得的返还个税手续费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其应征营业税,但却也无法找到这部分收入应该不征或者免征营业税的规定。  
    受托方只负责联系客户,成交后由客户与委托单位直接结算或由受托单位办理结算,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以客户的名称开给客户,或者交给受托方再由受托方转交给客户,受托单位只收取手续费。在这种情况下,受托单位就不涉及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手续费要根据国家规定来进行税务处理,不得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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